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推广办公室专题会议决定,本次试验期间二级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为:
1、取得本职业3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