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该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外省考生的录取:
(1)承认各省报来的文化科分数线,在考生达到该省文化分数线后按专业科成绩择优录取,该院不再重新拟定文化科分数线;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
3广东省考生的录取
(1)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同分则按文化高低排队录取;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
(3)美术类文化标准分700分以上,专业分入围的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