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招办、各扩权县招办: 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含非通用语提前招生)公示工作于5月30日结束。下列考生(名单附后)符合教育部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06]7号)文件规定,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含非通用语提前招生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由各地招办收回被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