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辅助性特点的职业,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凡从事秘书职业的
人员必须取得其职业
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该类职业。入世后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就业上
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境外就业与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出国公证的
有效证件,与学历证书并重。
秘书虽然不是领导,但由于经常接近领导而受到一些人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作为劳动保
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职业,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受到了考生与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截止到
2003年年底,参加鉴定人员近30万人,其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近20万人。报考人数几乎
占全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人数的一半。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仅可在全国范围通用,还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