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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