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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北京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主观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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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7
来源:北京自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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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00226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共60分)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表演权
发明专利
集体商标
商业秘密
四、论述题(20分)
论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概述:甲的出版物被乙出版社出成电子产品并加密,丙将乙的出版物非法解密并散发到互连网上。丁通过戊的搜索引擎将内容下载学习?
问,他们几个是否侵权?为什么?法律上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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