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普通高校在沪招生计划约10.21万人,其中本科约4.96万人,高职、专科约5.25万人。
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综合+1”的统一考试,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须参加“3+综合”的统一考试。“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是在六门高中课程(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上,考查考生综合应用能力。“1”指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中的一门。
本市2006年录取办法与2005年基本一致,“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计入总分。本科以“3+综合+1”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6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总分排序,由市教育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择优录取。
2006年开始试行由高中学校提供考生综合评价情况表,供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参考。2006年本市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实行与本科批次相同的录取办法进行统一录取。
五科采用一卷分。2006年高考上海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和地理五科实行一卷分叉的形式,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不分叉。
由于一期和二期课改使用的教材各不相同,在2006年高考上海卷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历史八门学科出现了两个教学标准,两种教材并行的情况。市教育考试院决定,2006年高考上海卷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五科采用一卷分叉的形式,即试卷中有共同部分和选做部分,所有考生都必须完成共同部分试题;选做部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参照一期课改课程标准要求设计,另一部分参照二期课改课程标准设计,两部分试题的总分值、总体难度、思维量大致相同,题型结构相同,考生可以选择完成任一部分试题。
2006年高考上海卷数学仍然与2005年高考相同,只考一期、二期“课改”教材的共同部分,以切实减轻考生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