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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物流师培训认证工作
   http://www.edu999.com     2006-7-13        来源:本站收集      浏览次数:
 
    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培训中心:
    自物流师认证工作开展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培训和认证的规范性高度重视,颁布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大多数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能够按照政策规定要求,保证培训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使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得到社会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并受到普遍欢迎,培养了一批国内急需的物流人才。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个别考试中心和培训中心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和改正,将会影响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为此,对有关事项特重申如下:
    一、为保障学员权益和培训质量,在开展物流师培训过程中,除由教师面授外,不得采用函授等其他授课方式;
    二、不得以压缩课时、降低培训质量等手段降低收费标准,抢拉生源。收取培训费时,不得突破《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在职人员不得低于指导标准的10%,在校学生不得低于指导标准的50%。原则上,同一城市培训费执行统一标准;
    三、培训中心要严格按规定范围招生培训,不得超出规定区域招生或设立授课点;
    四、各培训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其他工作;
    五、考试中心必须按照《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考培分离的原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开展培训;
    六、考试中心在考生报名时和培训中心在招生时,必须严格按照《关于〈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的规定审核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相应级别条件的人员报名;
    七、考试中心必须按照《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规则》和《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执行,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禁止非考试中心人员参与监考等到考务工作;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考试纪律,规范操作; 
    八、各考试中心和培训中心需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www.chinawuliu.com.cn)和中国物流与采购人才网(www.clpp.org.cn)对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及培训进行宣传,或需要对本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更改时,统一将信息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审核并负责发布。
    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考试中心和培训中心,必须立即停止并改正。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如有违反本规定的,一经发现,培训部将给予书面警告和相应经济处罚,并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和中国物流与采购人才网上公布。警告后不予改正的,将取消考试中心或培训中心资格,同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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