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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考生如何转考
   http://www.edu999.com     2006-7-25        来源:华夏大地教育网      浏览次数:
 

1.转出考试


本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到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的可办理转出手续,具体转出程序为:


(1)凡转往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成绩,要办理一次性成绩转出手续,将该准考证号下所有合格成绩全部转出。


(2)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单科合格证到考籍所在的区、县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县自考办核对无误后送交市自考办。市自考办打印出“考生成绩转移(合并)证明”,用机要方式寄给转入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考办。


(3)办理转出手续的考生,须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次,机要邮寄费20元/次。


2.转入考试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来本市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具体转入程序为:


(1)考生须将所取得的合格成绩及转考证明由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考办用机要方式寄到本市。


(2)当转入考生取得本市在箱考生资格后,持本市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自考办办理归档手续。


3.考生办理转出考试成绩的时间为:


(1)本市各考区之间互转的,考生可到本人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成绩转出手续,区、县自考办将所有转出成绩汇总,于每次办理毕业审核工作开始前(每年的6月上旬和12月上旬)集中送交市自考办办理。


(2)转往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成绩,考生可到本人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成绩转出手续,区、县自考办将转出成绩送交市自考办,由市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出(每月邮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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