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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考核评估意见
   http://www.edu999.com     2006-7-10        来源:华夏大地教育网      浏览次数:
 
 社会助学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助学活动的开展,关系到自学考试的信誉和事业的发展,关系到考生的学习质量和考试质量,也关系到面向21世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原国家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在完成社会助学组织注册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对社会助学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会助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社会助学组织的助学活动,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考核评估意见。 

一、考核评估的目的是督促社会助学组织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制度,在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社会助学的有关规定和所登记的助学范围进行助学活动;引导和促进助学组织坚持正确的助学方向、不断提高助学质量和改善助学条件,促进社会助学活动健康发展。 
二、考核评估的范围为,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活动的各种类型的教育机构和组织。 
三、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助学方向、助学条件、助学辅导、宣传咨询、提供服务、教育科研等六个方面: 
1、助学方向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服务,按照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开展助学活动;社会信誉较好,注重社会效益,努力提高助学质量。 
2、助学条件 
有省和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或社会助学许可证);能按要求向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能定期将所辅导的专业、招生人数、助学方式、办学地点、辅导教师等情况向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具备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学习辅导场所及办公地点;具备适合开设专业所需要的教学仪器、实验设备及图书资料;举办全日制脱产助学班的还应具备相应的食宿设施。 
3、助学辅导 
坚持教考职责分离原则,不聘请命题教师参加当次相同课程的助学辅导;能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及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制定助学辅导计划,并针对业余学习和全日制学习的不同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辅导活动。 
注重考生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自学能力的提高。根据考生实际,进行素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体育活动,加强学风考纪教育;在助学班中开展班级、党团、学生会工作;在学科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中渗透德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宣传咨询 
注意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内容应包括自学考试基本知识、特点和规律,有关政策和信息,以及自学成才的先进事迹、学习方法等。严格执行省教委、省考委助学招生的广告宣传审批管理制度和程序,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明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 性质和标记。 
5、提供服务 
服务意识好,服务质量高。组织考生报名、订购教材、大纲、辅导材料;鼓励考生自学,为考生排忧解难;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沟通就业渠道,及时向自学考试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并向用人单位推荐自学考试毕业生。 
6、教育科研 
重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科研任务或确定科研课题,有精干的科研队伍或人员;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有关学术单位的教育教学规律的研讨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中的德育、素质教育以及其他学科的教学辅导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能够积极研究开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辅助开展社会助学的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关于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1、考核评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地要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或细则。 
2、各地应在对社会助学组织注册登记的基础上,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各地应建立一支社会助学考核评估队伍,可以聘请责任心强、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多年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人员,懂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的同志担任考核评估督导员。 
3、考核评估步骤,可先由社会助学组织按评估要求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向所在地、区级市自考办申报;各地级考委进行评估验收;各省级考办组织有关专家及督导员进行抽查复评,对成绩突出的可以评优表彰,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拒不参加考核评估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助学机构,由省考办定期向社会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意发挥考核评估结果的导向功能和激励功能,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从而使社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考核评估是衡量社会助学质量、社会效益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全国考办将在全国范围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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