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选报。
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体育院校(专业)、个别院校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艺术院校(专业)(艺术类高职班专业除外)等参加提前录取;全国重点院校和个别一般院校参加第一批录取;一般院校参加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班在本科之后录取。最后进行专科批次录取。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6、17日,填报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志愿及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的志愿;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1日,填报专科批次录取院校的志愿。
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学校的数量如下:
在提前录取的院校中,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院校中,可在每批内选报三个志愿学校;艺术类高职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在专科录取院校(或专业)中,可选报四个志愿学校。
选报高等学校志愿,在每个志愿学校中可选报五个专业。注明愿否专业调剂。
在一批、二批志愿学校后,应注明愿否调剂到本批次在京其它院校和调剂到外埠其它院校。专科志愿可选报六个服从调剂志愿院校。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运输飞机驾驶专业、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和北京广播学院部分外语专业在提前录取院校之前单独录取。上述院校(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高校。在填写普通高校志愿卡时不再填写上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