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基本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任何一眼视力不得低于4.7,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生)。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生),婚否不限。
2.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条件自测合格并于3月30日至31日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手续除与其他考生相同外,须在报名时填写《北京市2004年报考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登记表》和《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3.填报志愿
在全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时须把所报的体育类志愿填入《北京市2004年报考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中提前录取院校的志愿栏内,各种表格均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任意涂改,否则无效。
4.参加文化考试
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专业、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教育、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理工类或文史类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