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表明:2~4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家长应抓住这个时期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劳动,培养其生活的自理能力,培养劳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看,年龄越小越单纯,可塑性越强,越容易接受各种影响和教育,此时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及习惯越易成功。有这样一则报道:一个独立生活能力极强的五岁男孩,能将自己的生活小空间整理得井井有条,还能主动帮妈妈干活。当记者问其母亲“你的孩子独立生活能力怎么这么强”时,这位母亲说:“不这样培养,将来他怎么能够生存!
这才是一个对孩子终身负责的好母亲。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的培养,对幼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对家庭、社会都有深远的意义。今天的幼儿将要走父辈们没有走过的路,将会遇到许多父辈们未曾遇到过的困难和风险,需要应付各种挑战,依靠自己去创造未来的生活。如果家长不从小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将来他们就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学前教育是奠基教育,独立能力及劳动习惯培养无疑是一块重要的基石。因此,有远见的家长应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视为面向未来、培养新一代的主要目标。
让孩子学会自理,承担一些家务劳动,为的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及家庭义务感和责任感,并由此进一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不仅要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一些生活劳动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思想、习惯、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感、独立自主自强的精神及坚强的意志,有了这些良好的思想品质,就可以“迁移”到学习、工作、事业等方面,对他们一生成长都有好处。
家长应不失时机地为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孩子劳动的机会时时处处都有,关键是家长是否愿意放手。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大家围着一个“太阳”转,不等孩子张嘴、伸手,吃穿玩用一切俱备,孩子失去了很多学习、锻炼的机会。因此,家长要转变观念,放手让孩子去尝试、去体验他要自己干的、能自己干的事情。家长应在生活中有计划地安排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活动和劳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吃饭、穿衣、游戏、睡觉等环节,本着“自己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的原则,只要没有危险都应让他们去实践,同时应抓住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可利用的机会,为幼儿提供练习的机会。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与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要荒废孩子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孩子一些实干巧干的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