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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http://www.edu999.com     2006-5-20          浏览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美术招生简章 
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安徽、浙江、江苏

【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师范专业):招收本科生80人

艺术设计专业(非师范专业):招收本科生80人

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时不分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分专业填报。

【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交验有关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交表、电子照像→核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考费用】

每个考生收报考费120元(报名登记表不另收费)

【学费标准】

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各省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湖南
 2月7-8日
 2月9日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河南
 2月7-8日
 2月9日
 郑州铁六中
 
河北
 2月7-8日
 2月9日
 石家庄学院
 
广西
 2月7-8日
 2月9日
 南宁五中
 
江西
 2月7-8日
 2月9日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山东
 2月7-8日
 2月9日
 济南艺术中学
 
潍坊(市招办统一指定考点)
 
安徽
 2月8日领取准考证
 2月9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浙江
 2月7-8日
 2月9日
 杭州师范学院
 
江苏
 2月8-9日
 2月10日
 南京宁海中学
 
湖北
 2月27-3月1日
 3月4日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考生报考安排】

报考我校的湖北省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日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考试时间:3月4日

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除参加我校考试外,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美术专业基础课联考。

报名时间:2月27-3月8日

报名地点: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联考时间:3月11日

联考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考试科目】

A.素描:人头像写生

B.速写:动态人物速写

C.色彩:静物写生

【评分要求】

A.素描:画面布局合理、面部结构清晰、五官比例准确、明暗层次分明、形象刻划深入、神态表现生动

B.速写:画面构图布局合理、人物比例符合基本要求、动态特征明确生动、用线面表现简洁肯定、人物主要部位交待清晰

C.色彩:画面构图完整、物体造型准确、画面的关系能通过色彩的冷暖方式表达、整体色调协调

?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湖北省外考生自2月21日起可拨打电话(027)16869989全天候自动查询成绩,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www.hzu.net.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26日前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七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湖北省内考生自3月15日起可拨打电话(027)16869989全天候自动查询成绩,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www.hzu.net.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3月20日前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待湖北省招办公布联考成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2.考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3.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5发放专业合格证(依据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该省考生必须同时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高考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优先录取,原则上可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市内坐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下即到)

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27-67868009(学校纪委);67867105(学校招办)

http://www.hzu.net.cn E-mail:zb@mail.ccnu.edu.cn 邮编:430079

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教育部批准可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学校历史悠久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03年创办的文华大学(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18万多优秀人才。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中秋时节,丹桂飘香,堪称人间胜境、治学佳园。

学科优势明显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3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有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3个本科专业(其中22个师范专业,31个非师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师资力量强大  现有教职工近4000人。其中专兼职院士、文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8人,教授292人,副教授515人,博士生导师166人。

科研实力雄厚  学校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高校首届、第二届成果评奖中名列第13位和第10位,理科科研论文“SCI”源刊与收录率连续9年名列全国高校前40位。

教育特色鲜明  我校人才培养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培养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奖助贷措施得力  我校目前设立近20项助学奖学金,师范专业学生100%享受师范助学奖学金,有50%的学生每年可享受400—10000元不同标准的优秀学生助学奖学金;学校同时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助学和贷款体系。 

毕业生就业率高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呈现出良好的势头,毕业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一次性就业率高,2002年为99.38%,2003年为95.88%,2004年为99.11%,2005年为95.11%,位列全国部属院校前列。

美术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是学校于2004年4月在原美术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原美术系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图画制图系。1985年华中师范大学重新恢复建立美术系。

美术学院现由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和城市形象与当代艺术中心组成。按照教育部1998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现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已经向学校申报增设动画本科专业。现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硕士学位点。

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学缘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5人,讲师4人,助教1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人,在读博士2人,具有硕士学位14人。在岗教师中硕士生导师8人。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96.55%。学院十分重视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坚持“内培外引”和“政策吸引人才,事业培养人才,感情稳定人才”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先后派出16名教师到国内著名学府或出国进修培训,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做访问学者。学院十分重视学术交流,广泛与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联系,先后聘请中外专家周韶华、尚杨、米歇尔·丹纳(德)、蒋昌忠等为学院客座教授,进行讲学,并邀请一大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学者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

美术学院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颇具雄厚实力的基地,为华中地区乃至全国培养了大量合格的美术师资和美术专门人才。特别是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由“精英教育”逐步走向“大众化教育”的新时代,学院始终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已任,特别注重学生培养质量。坚持教学改革,加强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学院有较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具备创作(设计)与研究能力,作品屡次在全国大展和国际展览中参展和获奖,如88级学生程晶的油画作品《爱之梦》入选国际1992年在日本举行的世界大学生画展。2000级研究生陈曦创作的《走过肯德基》(版画)入选“湖北省第九届美术作品展”获优秀奖,版画作品《戏面》2001年入选“第七届全国铜版、石版、丝网版版画作品展”获金奖等。

美术学院成立后,适应学校确立的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制定了本院的学科发展规划,重新确立学院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发挥美术教育研究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动画和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把我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创作与应用兼备的研究型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和硬件设施日臻完善,1998年8月迁入学校新建成的田家炳教育书院大楼,拥有教学用房3000多平方米,其中有计算机美术基础教学实验室、多媒体电化教室、铜版画制作实验室、艺术馆等。为了进一步改善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学校已经决定兴建新的两万余平方米的十号楼——美术(城环)大楼。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后,美术学院将拥有21世纪培养美术专业人才的现代化办学条件。

专业简介

美术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的具有科学与人文基本素养,全面发展的高、中等学校高素质的美术师资和具有创新精神、开拓精神、研究能力、实践能力的各类美术高级专门人才,并为美术学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

【主要课程】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美术技法理论、素描、色彩、中国画、版画、油画、雕塑、书法篆刻、设计原理、电脑绘画、教育学、心理学、美术学科教学论、教育实习

 

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

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需要的,具有完善人格、宽厚基础、创新精神和实践竞争优势的高素质艺术设计人才为宗旨,培养能运用现代设计方法,精通相关设计软件,掌握市场营销知识,并为艺术设计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持续发展潜力专业化人才。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广告学、市场营销学、设计素描、装饰色彩、电脑图形设计、广告程序策划、摄影基础、编排设计、图形创意设计、字体与标志设计、商业包装、CI设计

 
                       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音乐招生简章

一、 招生省份、专业及人数
1、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河北、广西、广东、四川、重庆、海南
2、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学专业(师范):招收本科生100人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招收本科生30人(其中男生不少于8人)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招收本科生30人
注:1、音乐学专业分主项和副项报名、考试,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或器乐,可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科作为主项,另一科作为副项,声乐为必选项;
3、音乐学专业具体分省计划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4、音乐表演招收的主要专业方向为声乐、钢琴、器乐。其中器乐方向主要招收民乐(扬琴、二胡、琵琶、古筝)、西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长号、小号、圆号、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和手风琴等)。
器乐方向报名时需注明器乐种类。

二、 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报考费用:初试100元,复试150元,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00元;初复试一次进行收费200元,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00元。
3、考试时间及地点:
A、 初试设九个考点,考生随时报名随时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初试考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领复试准考证时间 考生范围 
1 华中师范大学 2月17日 音乐学专业2月18—20日 2月21日上午 湖北、广西、
广东、海南 
音乐表演及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2月19日 
2 湖南师范大学 2月10日 2月11—12日 2月13日上午 湖南、广西、
广东、海南 
3 河南郑州24中 2月11日 2月12—13日 2月14日上午 河南 
4 江西师范大学 2月10日 2月11—12日 2月13日上午 江西 
5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0日领取准考证 2月11—12日 2月13日上午 安徽 
6 河北石家庄学院 2月10日 2月11—12日 2月13日上午 河北 
7 山东济南艺术中学 考试具体事宜见本简章“C” 山东 
8 四川 考试具体事宜见本简章“D” 四川 
9 重庆 考试具体事宜见本简章“E” 重庆 
       
注:初试1至6考点考生的复试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进行,考生按复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7考点初复试详见C,8、9考点考试安排详见D、E。

B、 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考点 专业 生源范围 专业复试时间 乐理、听音 
华中师范大学
佑铭体育馆 音乐学 河南、河北 2月21日上午 2月22日
晚6:30 
江西、安徽 2月21日下午 
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2月22日上午 
湖北 2月22日下午—24日 2月23日
晚6:30(兼报考生只参加一次) 
音乐表演 2月23日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 2月23日 
注:湖北省兼报考生请以音乐学准考证参加乐理、听音笔试C、 山东考点实行初复试一次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生范围 
山东济南艺术中学 2月7-8日 2月11—12日 山  东 
乐理、听音统一考试;时间为2月12日晚7:00 

D、报考我校的四川省考生参加四川省招办组织的音乐师范类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详见四川省招办关于艺术联考的通知)
E、报考我校的重庆市考生参加西南大学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详见西南大学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4、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或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
5、声乐、钢琴、器乐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6、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收费标准为初试每人10元,复试每人20元。原则上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如有特殊原因需自带伴奏,须事先向考点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 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1、初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专业: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舞蹈作品一个)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演唱两首声乐作品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演奏两首钢琴作品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演奏两首器乐作品
2、复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专业: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形象、视唱、练耳、乐理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 舞蹈(形体条件、基本功、剧目表演、模仿能力及舞蹈即 兴)、视唱、练 耳、乐理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 声乐(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视唱、练耳、乐理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 钢琴(演奏两首钢琴作品,五升、五降内音阶、琶音、和弦由主考教师点抽)、视唱、练耳、乐理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 器乐(演奏两首器乐作品,视奏乐曲或练习曲片段)、视唱、练耳、乐理
注:考生复试演唱、演奏、表演的作品原则上不能与初试相同;视唱考试为现场抽题考试,练耳、乐理考试统一集中笔试。
3、初复试一次进行的考点,按复试要求组织专业考试
4、评分要求:
声乐: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技巧、表现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难度等;
钢琴、器乐: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 演奏作品的难度等;
舞蹈: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动作、剧目表演能力、模仿能力及舞蹈即兴表演等;
视唱: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一升一降内的所有调式;
练耳:主要考察考生听辨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属七和弦、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均在一升、一降范围内);
乐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和记谱法常识;
形象:主要考察考生身高、五官、身材、气质等。

四、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初试成绩,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
音乐学专业主项57%,副项43%;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名。 
2、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专业:主项40%、副项30%、视唱8% 、练耳8%、乐理9%、形象5%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舞蹈80%、视唱6%、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方向)专业:主科80%、视唱6%、 练耳6%、乐理8%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5日起通过(027)16869989全天24小时自动查询成绩,或通过上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www.hzu.net.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3月10日前通过(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五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4、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
原则上依照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其中,音乐学专业分招生省份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3;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分招生专业方向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五、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在文化上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外语原始总分为150分)。其中音乐学专业原则上按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及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按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原则上可以降低20分(原始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原则上不再降低文化分;各省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者,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2、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流程
1、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交验有关报名证明(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交报名费→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不另外收费)→交表、电子照像→核对、领取初试准考证
2、初试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初试→考场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专业考试序号对照表》→考生编组按顺序参加考试→评委按考试顺序评分→考生考试结束离场→工作人员收评委评分表,按顺序装订,并与考试序号对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于初试结束第二天上午张榜公布复试名单→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在考点领取复试准考证
3、复试程序:
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编组参加复试→考场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专业考试序号对照表》→考生按顺序参加考试→评委按考试顺序评分→考生本科目结束,按顺序参加下一科目专业考试直至全部考试结束离场→工作人员收评委评分表,与考试序号对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处理成绩。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考场纪律
考生编组由工作人员带队依序参加考试,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场,不得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随意更换考场和考试顺序,不得无故中止考试;考生在候考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考试;考试时不得自报姓名或考号,考试完毕应迅速离开考场。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资料、笔记本等物品;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答卷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注意字迹工整、卷面整洁。考试时不得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夹带、传递答案等。凡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考务纪律
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提包等随身物品存放在教师休息室;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试时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或做其它暗示性的动作,评委在考场上避免与考生交谈、避免相互串岗等;考试时,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不与评委见面,评委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考生姓名或报名号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生考试时,原则上不允许评委退场,如评委中有人因事退场,则应暂停考试。

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创于1952年,1986年恢复重建。现设有音乐学(含舞蹈方向)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及音乐学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研究生、本专科学生近700人。音乐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和学术影响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76人,其中正、副教授27人。近20年来,音乐学院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级、省市级、校级等各类重点科研的能力和条件,取得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成果。
2000年音乐学院在音乐教育的基础上,新拓展了音乐表演专业。1997年开始挂靠文艺学招收音乐硕士研究生,2001年获国家音乐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经学校批准引进人才,成立了音乐研究所,启动了博士点的建设工程。
2001年,音乐学院新建了8000平方米的音乐楼和标准音乐厅,购置了师生用钢琴118台,以及价值百万元的斯坦威钢琴和波士顿钢琴,具有现代教学意义的数码钢琴也投入了使用。硬件设备的投入给音乐学院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音乐学院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地发展,人才培养上也加大力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逐年增长,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就业率近几年达到100%。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论。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和有艺术创新追求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钢琴、器乐、声乐演奏人才,高、中等学校从事钢琴、器乐、声乐教学人才。
主要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形体课、钢琴艺术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器乐概论、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声乐艺术史。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热爱舞蹈艺术,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创新人才,培养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与技能,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师资,各级专业艺术机构、团体、协会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管理以及对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和编辑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基训、毯子功、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韵、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技术、舞蹈编导、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舞蹈教学法、舞蹈美学、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视唱练耳、基本乐理、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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