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招几个人充老师,租间民房当教室,挂个牌子就敢招生培训,这样的“发财路”趁早别考虑。
据河南日报报道,8月9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我省首次为民办职业学校立规矩。意见对办学资格、办学规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培训规模须在200人以上,高级工及其以上层次培训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
据了解,目前河南有1200多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制1个月到2年不等,在计算机、烹饪、美容美发等实用技术领域为社会培养了不少人才。“但是少数学校师资匮乏、设备不足甚至虚假宣传,严重影响了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的声誉和办学效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有关人士谈到意见出台背景时表示。
意见规定,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拿“国际”、“中华”、“全国”招牌唬人,“即使冠以‘河南’字样的,也须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针对投诉较多的虚假广告问题,意见规定“广告须经备案后才能播发”,“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费用”。对于“半道儿”退学的学生,“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
意见首次提出将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三级进行信用评级,“对被认定为一级信用等级的可给予一定时期的免检。”“对三级信用等级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
摘自:河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