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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黄牌”规范高校办学
   http://www.edu999.com     2006-7-12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次数:
 

程墨 实习生 邵振纲


  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将可能吃到省级部门的黄牌,甚至红牌。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稳定高校招生规模,控制校区扩张,提高办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稳步、协调、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高校的领导和管理,省有关部门将制定各类高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的评价体系,建立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的“红黄牌”制度。 


  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高校发生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及由此引发不稳定事件的,不仅对违规学校要予以公开通报,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要先停职检查,再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对相关学校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建议审批机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并将学校的违规行为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建设项目立项、学位点申报设立、学校更名、综合治理评价等挂钩。 


  湖北省规定,招生不能进行虚假宣传,或使用以往常用的“专升本”、“本硕连读”等噱头。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全省高校必须规范招生宣传,认真、准确、清楚地说明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含糊其词、弄虚作假。 


  该省强调,禁止高校违反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向考生虚假承诺,或将“专升本”、“专本连读”、“本硕连读”等作为招揽生源的手段。高校发布招生广告,其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章程的规定。高校在报请审核招生章程时,应一并将招生广告报请省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广告内容需要修改的应予以修改,然后依法报经广告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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